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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印尼] 印尼投資環境與法規

Writer: EditorEditor

Updated: Mar 8, 2023



印尼為民主憲政國家,採總統制並落實中央地方分權,其法律制度主要繼受荷蘭殖民時期法律,而習俗法(Hukum Adat)及伊斯蘭律法,在特定範圍內也仍有適用空間,從而構成複雜且多元的法律制度。


印尼作為東南亞最大經濟體,擁有豐富海洋與土地資源,並具備人口紅利及龐大內需市場等優勢,形成良好投資環境。而為吸引外資,印尼於2020年11月2日通過2020年第11號法,亦即《創造就業法》(Undang-Undang Cipta Kerja)。《創造就業法》所帶來的重要影響,包括全方位改善印尼投資與經商環境、解決法規繁複及衝突之問題,同時簡化複雜的許可制度。而在《創造就業法》通過之後,印尼於2021年將「投資負面表列清單」修正為「投資正面表列清單」,大幅縮減不開放投資產業,使更多產業得以列為開放投資產業。


外資進入印尼,除應注意《創造就業法》對個別法令所為修正外,公司設立事宜應參見2007年第40號法(主管機關為法律與人權部),投資事宜則應參見2007年第25號法(主管機關為投資協調委員會)。外資得在印尼設立公司或代表處,前者限於責任有限公司(Perseroan Terbatas),後者則可區分為外國公司代表處、外貿公司代表處、建築服務供應商代表處以及石油及天然氣產業別外國公司代表處。外資進入印尼仍受最低投資金額為100億印尼盾的限制(不含土地及建築),但科技新創產業在經濟特區內可例外免受最低投資額限制,由此可見印尼吸引科技產業進駐的決心。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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